本行設下列各單位:稽核室、業務部、輸出保險部、財務部、管理部、風險管理處、會計處、資訊處、人力資源室、政風室、法令遵循暨法務室:
稽核室職掌如下:
一、本行稽核業務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二、本行營業、資訊、財務保管、管理等單位之稽核事項。
三、本行各自行查核單位之督導及自行查核報告之審核、彙辦等事項。
四、辦理本行內部稽核工作手冊及內部稽核報告事項。
五、本行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實施情形之查核及評估事項。
六、對金融檢查單位報告之追蹤、考核及彙辦事項。
七、專案檢查事項。
八、定期向理監事會提出報告。
九、其他有關稽核業務事項。
業務部職掌如下:
一、本行授信政策、業務規章及業務計畫之擬訂事項。
二、本行分支機構之籌設、撤銷或遷移計畫之研擬及授信業務之管理事項。
三、本行授信利率訂價之研議事項。
四、超逾分行經理授權額度分行授信案件之審查。
五、本國機器設備及其他資本財暨技術服務輸出之融資及保證事項。
六、本國廠商從事對外投資、購併或承包國外工程所需資金之融資及有關合約責任之保證事項。
七、本國廠商為輸入國內產業所必需之設備、技術、原料及零組件所需價款之融資及保證事項。
八、本行與同業間有關輸出入融資債權憑證轉讓之辦理事項。
九、其他金融機構辦理出口廠商短期融資委請本行保證之辦理事項。
十、本行授信業務有關進出口結匯之辦理事項。
十一、提供有關海外投資與貿易諮詢服務事項。
十二、其他與融資及保證有關業務之研究處理事項。
輸出保險部職掌如下:
一、輸出保險業務政策、計畫及規章之擬訂事項。
二、本行分支機構輸出保險業務之管理事項。
三、輸出保險各項危險因素之分析、研究與費率之擬訂事項。
四、輸出保險業務有關國外進口商徵信調查及國內出口商資料之蒐集等事項。
五、輸出保險之核保、承保及理賠事項。
六、輸出保險業務之洽攬與推展事項。
七、輸出保險再保險事項。
八、國際信用與投資保險人聯盟(伯恩聯盟)聯繫事項。
九、有關輸出保險業務諮詢服務事項。
十、其他有關輸出保險事項。
財務部職掌如下:
一、本行營運資金之籌措與運用事項。
二、向中央銀行轉融資之洽辦事項。
三、本行轉融資事項。
四、主辦或參與以國外機構為借款人之國際聯貸事項。
五、國內外同業資金之借入或拆放事項。
六、本行在國內外發行短期票券及中長期金融債券之辦理事項。
七、有關資金調撥帳務及成本分析等事項。
八、本行國外匯兌、外匯存款及有關業務之外匯事項。
九、其他與本行財務及有關財務諮詢服務事項。
管理部職掌如下:
一、 本行印信之典守事項。
二、 本行文電之收發及檔卷之管理事項。
三、 本行各種會議之通知紀錄及決議案之錄繕印發事項。
四、 全行固定資產之購置、租賃、管理及有關合約文據之保管事項。
五、 全行行舍營繕及維護事項。
六、 本行車輛、器具、物品之購置及管理事項。
七、 有關工員之管理事項。
八、 有關總務及費用出納,員工薪俸發放事項。
九、 其他有關管理與管理諮詢服務之事項。
風險管理處職掌如下:
一、金融業與企業風險之分析、評估及評等。
二、金融業與企業風險之審查及控管。
三、國家風險之分析、評估及評等。
四、國家風險之審查及控管。
五、國內外財經、金融、貿易及投資等之分析與研究。
六、國內外重要產業產銷情況、市場與發展趨勢之調查、分析與研究。
七、本行營業政策、中長期計畫及整體企劃方案之規劃與研擬。
八、本行內部業務權責劃分事項之研擬與修正。
九、本行考核考成工作及研究發展事項。
十、本行年報及財經出版品之編輯發行事項。
十一、有關本行新聞發布及公共關係之處理事項。
十二、本行圖書資料之蒐集與管理事項。
十三、提供國情諮詢服務事項。
十四、其他有關風險管理、信用評等、企劃研究事項。
會計處職掌如下:
一、本行預算、決(結)算之審編事項。
二、本行會計制度之研訂及帳務處理事項。
三、本行費用及資本支出等單據、帳務、報告之審核及其他內部審核事項。
四、本行會計人員之任免、遷調、訓練、考核之會同擬議事項。
五、本行各單位歲計、會計、統計事務之監督指揮事項。
六、本行財務狀況及帳表報告查核事項。
七、其他有關歲計、會計及統計事務之處理事項。
資訊處職掌如下:
一、資訊作業計畫之研擬、協調與執行事項。
二、資訊系統服務規劃事項。
三、資訊系統服務維運管理事項。
四、網站規劃建置及維運管理事項。
五、資訊作業環境規劃事項。
六、資訊作業設備維運管理事項。
七、資通訊網路設施維運管理事項。
八、其他有關資通訊作業之辦理事項。
資訊處另設資訊安全管理中心,專責辦理本行資訊安全管理作業之規劃、監控及執行。
人力資源室職掌如下:
一、本行組織編制及預算員額之擬辦事項。
二、本行人事規章之擬訂及人事業務之規劃改進事項。
三、本行職員甄選、任免、遷調、培植、訓練、進修及儲備之擬辦事項。
四、本行職員考核及獎懲之擬議事項。
五、本行職員及眷屬出國案件之擬辦事項。
六、本行職員服務保證及到離職交代之查核事項。
七、本行員工待遇、福利之擬議事項。
八、本行職員退休、撫卹、資遣、保險之擬議事項。
九、本行駐衛警之人事管理核議事項。
十、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政風室職掌如下:
一、本行政風法令之擬訂事項。
二、本行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
三、本行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四、本行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五、本行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六、本行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七、危害或破壞本行事件之預防事項。
八、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
九、辦理本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事項。
十、本行駐衛警之勤務督導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法令遵循暨法務室職掌如下:
一、本行法令遵循制度之規劃、管理及執行。
二、各單位法令遵循執行成效之督導及考核。
三、本行相關法令之傳達、諮詢、協調及溝通。
四、本行國內外涉訟案件及非訟案件之處理及研議。
五、本行個人資料安全維護制度之規劃及管理。
六、國內不良債權案件之催理及出售。
七、其他有關法令遵循及法務諮詢事項。
法令遵循暨法務室下另設防制洗錢中心,專責辦理本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之規劃、監督及 事務等工作。
授信審議委員會職掌如下:
審查超過業務單位主管授權額度以上之融資保證案件,及輸出保險核定保險金額、保險額度及國外進口商信用限額超過副總經理授權額度以上之案件。
輸出保險審議委員會如下:
審議新種保險業務、保險條款及費率之修訂、特殊核保、承保及理賠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