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頁頭導覽連結區
智能客服圖示

智能客服

:::主要內容導覽區
.
:::主要內容導覽區 您目前的位置在:

國發基金-機器設備輸出(第五期)貸款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為配合推動國家重要經濟政策,加強辦理機器設備融資業務,委由中國輸出入銀行辦理「機器設備輸出(第五期)貸款」,期能藉由該融資計畫,協助出口廠商取得資金融通,以拓銷海外市場。

有關「機器設備輸出(第五期)貸款」要點內容如下: 

 

1.   資金額度:總額度新臺幣300億元整,自開辦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為止,每筆貸款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出資三分之二,承貸銀行出資三分之一,搭配貸放。

 

2.   適用對象及貸款範圍:經營下列事業之國內出口商、國外進口商、本國整廠整案、系統整合輸出業者或國外業主皆可申請:

(一)  單體機器設備。

(二)  綠能設備(包括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生質燃料、氫能及燃料電池之再生能源系統與電廠、LED照明光電、智慧電網、電動車輛、提供節能服務等所需相關軟硬體設備及系統)。

(三)  產業設備(包括農用及林用機械設備、採礦及營造用機械設備、食品飲料及菸草製作用機械設備、紡織成衣及皮革生產用機械設備、木工機械設備、化工機械設備、橡膠及塑膠加工用機械設備、電子及半導體生產用機械設備、資通訊軟硬體設備與系統,及未分類其他專用機械設備製造業)。

(四)  整廠或整線機器設備。

(五)  整廠整案(包括工程、規劃、整合、採購、監造、安裝、試車及專門技術服務等)。

(六)  系統整合(包含電子收費、綠色運輸、智慧物流、智慧健康、智慧校園、電子化政府、雲端系統等)。

(七)  爭取或承接國際採購標案。

(八)  其他資本財與輸出機器設備有關必要器材配料。

 

3.   貸款期限:由申請人視需求與承貸銀行議定,最長不得超過10年,綠能設備產業最長不得超過15年,並均得給予合理之寬限期。

 

4.   貸款利率:逐案洽商給予優惠利率。

 

上開「機器設備輸出(第五期)貸款」專案,意者請洽中國輸出入銀行各項業務專線電話如下:

 

總行業務專線 : (02)2321-8284、2392-5235

新竹分行:(03)658-8312
台中分行:(04) 2320-0855

台南分行:(06) 593-8990
高雄分行:(07)224-1927

泰國曼谷代表人辦事處:66-2-286-2896

印尼雅加達代表人辦事:62-21-5268879

捷克布拉格代表人辦事處:420-234-107-222
本行網址:http://www.eximbank.com.tw/



  隱私權告知事項  (Privacy No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