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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長期輸入融資

​​為減輕一次籌足巨額資金的負擔,廠商在進口機器設備、原物料或引進國外技術時,可以利用本行提供的「中長期輸入融資」來支付價款,將來用分期付款方式償還。本行成立四十餘年來,國內已有無數企業使用本項貸款取得資金,來提升技術和競爭力,並擴大經營規模。

壹、辦理方式
一、貸款標的
1.進口精密機器設備,或引進國外技術。
2.進口原料、機器零組件等。

二、申請人
國內依法登記之生產企業。

三、貸款額度 
1.進口精密機器設備,或引進國外技術,以不超過進口價款的85%為限。
2.進口原物料、零組件等,依申請廠商的營運計畫、產銷期間資金需要及進出口實績等訂定貸款額度。

四、貸款期限
1.進口精密機械與設備或引進國外技術,不超過十年。
2.進口原物料、零組件等,不超過七年。

五、貸款幣別
新臺幣或美元。

六、貸款利率
1.美元或其他外幣:按六個月期臺北外匯市場美元拆款利率(TAIFX3)LIBOR各幣別替代利率加碼浮動計息。
2.新臺幣:按台北金融業拆款定盤利率(TAIPEI INTERBANK OFFERED RATES, TAIBOR)六個月之利率加碼計息。

七、還款
分次或到期一次償還。

八、擔保
提供本行認可之銀行保證函、保證或其他擔保品。

貳、範例說明
一、交易方式
超群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擴充積體電路產能,因應未來市場需求,計劃自美國購買新式積體電路製造設備乙批,擬在進口合約價300萬美元之八成範圍內向本行申請五年八期(寛限期一年)之中期輸入融資新臺幣7,560萬元,並提供本行認可之擔保品為擔保(如銀行保證書、土地、廠房、機械設備、定存單、股票、公債等)。

二、承作方式

本案經本行受理核准​,核​​定承作條件如下表:

金額

新臺幣7,560萬元

期限

融資期限:五年八期(含寛限期一年)

動用期限:自貸款契約簽約日起,二個月動用完畢。

用途

供該公司進口新式積體電路製造設備之用。

計息方式

自貸款契約簽約日起每半年調整乙次。

撥貸辦法

由該公司持擔保文件、本票、借款支用申請書、進口文件影本及相關國內成本文件影本,向本行申請撥貸,經核無誤後,由本行將可撥貸金額撥入該公司指定之銀行帳戶中。

還款方式

自貸款契約簽約日起,滿十八個月償還第一期本金,以後每六個月一期,共分八期平均償還本金,利息自貸款契約簽約日起,每三個月計收乙次。

 

​超群公司與本行簽訂貸款契約,備妥各項撥貸文件向本行申請動用新臺幣7,560萬元。

超群公司按機械設備進口合約價300萬美元之八成向本行申貸新臺幣融資,因進口設備款尚未匯出,遂先以預估美元對新臺幣31.5向本行申貸新臺幣7,560萬元(US$2,400,000×31.5),但日後實際撥貸仍須按實際匯率計算之。

輸入融資以事前申請為原則,請注意機械設備進口通關後即不得再向本行申請輸入融資。

本例假設實際匯率與預估匯率相同(均為31.5),則可向本行申請動用新臺幣7,560萬元(US$2,400,000×31.5),但假使實際匯率為31時,則只可向本行申請新臺幣7,440萬元(US$2,400,000×31)

超群公司也可採用分次動用方式,例如第一次動用新臺幣3,000萬元,第二次再動用餘款新臺幣4,560萬元。

 

貴公司若想進一步瞭解本貸款申辦細節,歡迎隨時來電洽談,本行將熱誠盡心協助 貴公司申辦本貸款。

貴公司若有需要,本行可派員前往講解及協助填寫申請資料。 

中長期輸入融資​作業流程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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