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簡介
為促進我國服務貿易產業之發展,本行配合政府政策辦理本項業務,提供所需之貸款與保證。主要貸款條件如下:
二、承做範圍
從事服務貿易之下列產業
(一)流通及運輸服務業
(二)通訊媒體服務業
(三)醫療保健及照顧服務業
(四)人才培訓及物業管理服務人才培訓及物業管理服務
(五)觀光及運動休閒服務業
(六)文化創意服務業
(七)設計服務業
(八)資訊服務業
(九)研發服務業
(十)環保服務業
(十一 )工程顧問及專業技術服務工程顧問及專業技術服務
(十二 )餐飲服務業
(十三 )經本行認可之服務業
三、申請人 國內依法登記之企業
四、貸款額度
由本行參酌申請廠商營運計畫、財務結構或交易合約酌定之,最高以不超過八成半為原則。
五、貸款期限
本行參酌申請人營運計畫、財務結構或交易合約逐案訂定之。最長以不超過十年為原則。
六、貸款幣別
新臺幣或美元或其他經本行認可之幣別。
七、貸款利率
- 美金或其他外幣:按三或六個月期臺北外匯市場美元拆款利率(TAIFX3)或LIBOR各幣別替代利率加碼浮動計息。
- 新臺幣:按臺北金融業拆款定盤利率(TAIPEI INTERBANK OFFERED RATES, TAIBOR)三或六個月之利率加碼計息。
八、還款
分次或到期一次償還。
九、擔保
提供本行認可之擔保品或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