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輸出入銀行膳委會食材採購案
頁面內容 中國輸出入銀行膳委會食材採購案
- 本採購預算金額:新臺幣8,870,400元(含營業稅)。
- 本採購預計金額(不公告者免填):新臺幣8,870,400元(含營業稅)。
- 上級機關名稱:財政部
- 依採購法第4條接受補助辦理採購者,補助機關名稱及地址(非屬此等採購者免填):無
- 依採購法第5條由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者,委託機關名稱及地址(非屬此等採購者免填):中國輸出入銀行職工福利會膳委會: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號8樓
- 依採購法第40條代辦採購者,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非屬此等採購者免填):中國輸出入銀行管理部: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號8樓
- 招標方式為:限制性招標:本案業經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敘明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之情形,並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採限制性招標。
- 本採購依採購法第33條第3項: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 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專業服務建議書1式6份,其餘投標文件1式1份。
- 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
- 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依採購法不公開者免填):民國114年3月14日上午11時。
- 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地點(依採購法不公開者免填):本機關(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號8樓)會議室。
- 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依採購法不公開或不限制廠商出席人數者免填):2人。
- 履約保證金金額(無者免填):一定金額:新臺幣140,000元
- 本採購:固定金額決標:每份食材新臺幣60元,總行用餐人餐約240人,每月平均工作日22天,契約期間24個月,預算金額總計新臺幣7,603,200元(決標後每月按供應食材份數給付價款); 保留後續擴充每份食材新臺幣10元,保留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1,267,200元,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8,870,400元。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一)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1)信用證明 (2)廠商具有製作、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全份招標文件包括:(1)投標須知。(2)契約條款(包括廠商保密承諾書、需求規格)。(3)投標廠商聲明書。(4)投標封(供參考使用)。(5)投標廠商授權書。(6)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7)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 投標文件須於114年3月13日下午17時前,以郵遞、專人送達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本機關(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號8樓)管理部總務科。
-
1.投標須知 (1120630版本)--114A .odt 2.財物採購契約 114A -1121123版 odt版本.odt 3.投標廠商聲明書 (113.12.20版本 ) 114A odt版本 .odt 4.投標廠商授權書 114A.odt 5.標封封面 114A .odt 6.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 114A.odt 7.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pdf
完整全套招標文件請見附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