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述: |
一、名額:風險評估人員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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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考資格條件 |
(一)陸上工程風險評估專業人員1名 |
1.國內外大學電力工程及土木工程類科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
2.具備5年以上風險評估相關工作經驗,應提供相關履歷證明。 |
3.須通全民英檢中高級或同等級之其他英語檢測。 |
※得加分條件:具風電、綠能實務經驗或取得考試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技師考試等相關工程技術證書者。 |
(二)海事工程風險評估專業人員1名 |
1.國內外大學電力工程及土木工程類科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
學位(畢業)證書。 |
2.具備5年以上風險評估相關工作經驗,應提供相關履歷證明。 |
3.須通全民英檢中高級或同等級之其他英語檢測。 |
※得加分條件:具風電、綠能實務經驗或取得考試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技師考試等相關工程技術證書者。 |
三、相關履歷證明:(A、B均須檢附):工作經驗均不含工讀、實習、派遣及替代役服役年資等非正式員工經歷。 |
A、「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或「公教人員保險個人公保年資明細」:請至各縣市勞保局申請或以自然人憑證下載列印勞保明細表;公教人員請至公教人員保險網路作業e系統下載列印。 |
B、工作經驗年資證明影本(a、b請擇一檢附): |
a.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須加註工作部門及職務內容。 |
b.工作經歷說明表:請下載表格填寫並親筆簽名具結。 |
四、工作地點: |
台北市南海路3號8樓。 |
五、工作待遇:面議 |
六、本專案契約人員係中國輸出入銀行受國家發展委員會委託及專款支應辦理國家融資保證機制相關業務,如遇委託終止、經費刪減或聘用原因消失,應即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規定終止勞動契約。專案契約人員非屬中國輸出入銀行依據「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下稱進用辦法)進用之公務員身分之正式員工(下稱公兼勞),爾後若參加中國輸出入銀行依據進用辦法甄試並經錄取,其原任專案契約人員之年資不等同於公兼勞之年資。 |
七、即日起至109年12月30日(星期三)17:00止(以12/30郵戳為憑),請將學、經歷及英檢資格文件郵寄至以下地址: |
收件者:中國輸出入銀行人力資源室 |
地址:台北市南海路3號8樓。 |
八、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將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或函復(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資料,俾利郵寄)。 |
九、經通知參加面試者,於面試時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原郵寄之學經歷、英檢證件等資料之正本,以資審驗。 |
十、諮詢專線: |
中國輸出入銀行人力資源室范專員(02)33220218 |
路主任(02)33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