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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監事會之組成、職責及獨立性

 ​​​​​​​​§ 監事會之組成

​​​中國輸出入銀行章程

第 十 條 本行設監事會,為監察機構;由財政部指派監事三人組織之,​並指派其中一人為常駐監事。監事任期一年。

中國輸出入銀行監事會議事規則.pdf 


§ 監事會之職責  

​​中國輸出入銀行章程

第十八條 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銀行業務營程序及財產狀況之監察事項。
二、各項帳目之查核及資產負債定期檢事。
三、年終決算之審核事項。
四、違背本行條例及章則之檢舉事項。

 

 § 監事會之獨立性

各年度年報​​​
 參、公司治理報告
    二、理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一) 理事、監察人
              理事及監察人資料(2) 符合獨立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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