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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做D/P、D/A出口託收方式交易?

D/P(Documents against pay)一般叫做付款交單。

D/A(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一般叫做承兌交單。

在出口商依照買賣雙方簽訂的契約把貨物交運後,以D/P方式交易時,賣方把提單,匯票等文件委託銀行代收貨款,代收銀行通知進口商來付款以後,才能把提單等單據交給買方去提貨,而以D/A方式交易者,在代收銀行通知後進口商,只要在跟單匯票上簽名或蓋章表示承兌後,就可以取得提單去領取貨物,要等到那張承兌匯票上的約定日期到期才付錢。這兩種交易方式的最大不同的地方,由銀行所扮演的角色只是代收款項而已,所以如果買方不付錢的風險就常由賣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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