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為配合推動國家重要經濟政策,加強辦理機器設備融資業務,委由中國輸出入銀行辦理「機器設備輸出(第五期)貸款」,期能藉由該融資計畫,協助出口廠商取得資金融通,以拓銷海外市場。
有關「機器設備輸出(第五期)貸款」要點內容如下:
1. 資金額度:總額度新臺幣300億元整,自開辦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為止,每筆貸款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出資三分之二,承貸銀行出資三分之一,搭配貸放。
2. 適用對象及貸款範圍:經營下列事業之國內出口商、國外進口商、本國整廠整案、系統整合輸出業者或國外業主皆可申請:
(一) 單體機器設備。
(二) 綠能設備(包括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生質燃料、氫能及燃料電池之再生能源系統與電廠、LED照明光電、智慧電網、電動車輛、提供節能服務等所需相關軟硬體設備及系統)。
(三) 產業設備(包括農用及林用機械設備、採礦及營造用機械設備、食品飲料及菸草製作用機械設備、紡織成衣及皮革生產用機械設備、木工機械設備、化工機械設備、橡膠及塑膠加工用機械設備、電子及半導體生產用機械設備、資通訊軟硬體設備與系統,及未分類其他專用機械設備製造業)。
(四) 整廠或整線機器設備。
(五) 整廠整案(包括工程、規劃、整合、採購、監造、安裝、試車及專門技術服務等)。
(六) 系統整合(包含電子收費、綠色運輸、智慧物流、智慧健康、智慧校園、電子化政府、雲端系統等)。
(七) 爭取或承接國際採購標案。
(八) 其他資本財與輸出機器設備有關必要器材配料。
3. 貸款期限:由申請人視需求與承貸銀行議定,最長不得超過10年,綠能設備產業最長不得超過15年,並均得給予合理之寬限期。
4. 貸款利率:逐案洽商給予優惠利率。
上開「機器設備輸出(第五期)貸款」專案,意者請洽中國輸出入銀行各項業務專線電話如下:
總行業務專線 : (02)2321-8284、2392-5235
新竹分行:(03)658-8312
台中分行:(04) 2320-0855
台南分行:(06) 593-8990
高雄分行:(07)224-1927
泰國曼谷代表人辦事處:66-2-286-2896
印尼雅加達代表人辦事:62-21-5268879
捷克布拉格代表人辦事處:420-234-107-222
本行網址:http://www.eximbank.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