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廠商輸出整廠設備、機器產品或其他資本財或提供技術、勞務時,國外買主以一年期以上分期償付價款,雖有銀行保證(L/C或L/G),亦可能發生國外買主到期無法如期付款之情事,而造成損失。如果投保本行輸出保險,這些損失,將可獲得賠償。
一、投保資格
國內合法設立登記廠商均可申請投保,為本保險之要保人(即被保險人)
二、承保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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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危險:輸出貨物或提供技術、勞務後,因簽訂契約之對方破產或對債務之履行滯延六個月以上所致損失。
政治危險:輸出貨物或提供技術、勞務後,因輸出目的地發生戰爭、革命或實施外匯管制、禁止匯兌以致貨款或價款不能收回所致損失。
三、商品特色
協助規避國外買主信用危險及政治危險。
賠償比率高,最高可達90%。
承保一年期以上分期還款帳款。
理賠作業迅速,文件齊全後二個月內取得理賠金,但需較長時間審理時,不在此限。
應收帳款委由專業銀行管理,安心有保障。
四、保險期間
輸出貨物者:自完成裝運貨物日起至約定付款日止。
提供技術、勞務者:自開始提供技術、勞務之日至約定付款日止。
五、保險費
按保險期間長短、進口地區政治、經濟情況及是否具有付款保證等釐定費率。
六、多件折扣
投保案件多,可享有保險費折扣優惠。保越多、折扣越高,最高可達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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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簡介僅供參考,詳細內容依保單條款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