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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刊登性別平等文宣

一. 依據行政院性別平等處103年2月18日院臺性平字第1030125241號及財政部103年2月20日台財綜字第10300527850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推動CEDAW及保障性別人權,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製作「消除對婦 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平面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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